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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方薇等9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2017级1-13周)
作者:建筑学院学工办   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5:17   阅读次数:[]

关于给予方薇等9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2018至2019学年上学期第一周至第十三周,从9月3日起至11月30日止,刘格等9名同学(名单附后)上课、早操、晚归累计缺勤达10个课时,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会讨论,决定给予以下同学警告处分。

17161方薇201701060106 ;17161刘雨婷201701060127

17172李嘉栋201701070221;17242陈明宇201702040201

17242肖鹏程201702040220;17242方子杰201702040226

17243李潇杰201702040321;17382龚鑫201703080219

17383江润晨201703080304。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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