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周启明等9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2018至2019学年上学期第一周至第十三周,从9月3日起至11月30日止,周启明等9名同学(名单附后)上课、早操、晚归累计缺勤达20个课时,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会讨论,决定给予以下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17161周启明201701060117;17171吴炜煌201701070101
17172邓子恒201701070201;17243陈龙201702040336
17332夏梓玄201703030139;17334黎赞201703030427
17334谢雨凌201703030416;17351卫凯201703050127
17382宫奡201703080201.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