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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管理的通知
作者: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51   阅读次数:[]

位毕业生

岗位实习国家规定高职学生毕业年级的一门必修课程,占人才培养方案24个学分。目前正值我校2024届毕业生申请岗位实习的高峰期,为加强管理,确保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实习申请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岗位实习安排在最后一学年,原则上需要与所学专业相关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签订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优先在自己的就业单位开展岗位实习

2.毕业生在就业辅导员处领取“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纸质稿(已盖章),找到岗位实习单位后填写相关信息并盖企业公章,学生登录http://jw.wspc.edu.cn/jw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链接或手机“今日校园”后,可申请岗位实习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1,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内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名单详见附件2

3.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中的实习时间从20231218日到20246月。网上实习申请时,需要将单位盖章后的“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拍照上传(只需上传协议第1页、第2页和第7页),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盖章交给校内指导老师(可邮寄)。

二、实习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学校制定的岗位实习相关管理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特别是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不得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申请岗位实习的单位进行审核,原则上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需告知实习单位有关岗位实习的相关规定,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方案

3.各二级学院为每一位岗位实习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与学生的日常联系,协调解决岗位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审核学生实习申请、批阅学生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

4.学生在实习期间须每周保持与校内指导老师的联系(包括实习平台、钉钉、QQ、电话等多种方式),遵守实习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中途返回学校,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向班主任指导老师报告。

、成绩评定

1.毕业生须在岗位实习平台上提交周本学期不少于5下学期不少于19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在1218日后可开始撰写报(报为每周的工作小结,内容为真实的实习工作内容和体会100-300字),20246月上旬可提交实习总结不少于800和实习单位评价指导老师批阅24篇合格的报后才可以写总结

2.毕业生岗位实习成绩由实习周、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评价综合评定,各项成绩参考比例为:实习周50%、实习总结占30%,实习单位评价占20%

注意事项:

1、务必签订合格的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盖章上传并由指导老师审批通过后才可开始岗位实习

2实习期间如发生实习单位变更,可通过岗位实习平台提出“变更”申请,由指导老师审核,单位评价由新的单位撰写并盖章;

3大三应征入伍的同学可持入伍通知书部队表现证明认定岗位实习成绩,没有获取入伍通知书的同学仍需提交报、总结等

附件1教务系统岗位实习操作流程(学生版)

附件2建筑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内指导老师名单

附件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单位评价表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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