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服务 >> 毕业派遣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提前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建筑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1:38   阅读次数:[]

各位毕业生: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提前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22﹞1号)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船院发﹝2022﹞2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提前岗位实习申请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岗位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在第五学期,确因就业单位需要,经二级学院审核和批准,学生可申请提前岗位实习。

2.原则上学生须完成第五学期理论课程学习和考核后,方可申请提前岗位实习。对于与学校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优质企业,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确因工作的需要,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可以提出提前岗位实习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办理提前岗位实习相关手续。

3.已签订合格的三方协议,理论课考试已结束。

二、毕业生申请提前岗位实习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方就业协议(到辅导员处领取三方就业协议);

(2)打印《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毕业生参加岗位实习承诺书》(见附件1),需本人手写签字;

(3)领取岗位实习协议(见附件2纸质版到2228辅导员徐林老师处领取,已经出校的同学自行打印);

(4)准备《XX公司员工提前上岗通知书》(见附件3),需要盖三方协议上公司的公章、人事章或者合同章;

(5)提前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

(6)实习保险。学校已为毕业生统一购买实习保险(已生效)。

三、办理流程:

步骤一:本人携带三方协议绿联(已盖章备案)、附件1、附件3、附件4,找班主任在附件1上签字,并将附件3、附件4原件交给班主任保存,让家长给班主任发送知晓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确认短信;

步骤二:携带班主任已签字的附件1到2228找辅导员徐林老师审核签字备案;

步骤三:携带附件1到2230找贺老师盖章;附件1办理完成后复印4份,原件交给辅导员(务必提交),复印件分别交给2230贺老师、班主任、班长,自己保留一份。

步骤四: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岗位实习平台,提交实习申请,钉钉联系校内指导老师审核单位信息。学期末将附件2及单位鉴定意见一起邮寄给指导老师。(后期办理并联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为专业负责人)

以上步骤按照顺序进行,缺一不可,附件1原件务必交给辅导员备案。

四、实习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学校制定的岗位实习相关管理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特别是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不得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申请提前岗位实习的单位进行审核,原则上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需告知实习单位有关岗位实习的相关规定,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方案。

3.各二级学院为每一位提前岗位实习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负责与学生的日常联系,协调解决岗位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审核学生实习申请、批阅学生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

4.学生在实习期间须遵守实习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中途返回学校,须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有相关不适症状或存在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接,或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五、成绩评定

1.本学期提前岗位实习学生须在岗位实习平台上提交周志(第15周以前离校的需提交不少于6篇周志,15周以后离校的需提交不少于3篇周志),期末提交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评价。

2.提前岗位实习期间,实践类课程由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习指导教师提供的实习成绩认定课程成绩。学生实习成绩由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评价综合评定,各项比例建议为:实习周志占40%、实习总结占20%,实习单位评价占40%。

注意事项:

1、务必签订合格的三方协议,并在辅导员处盖章生效后才可办理离校手续。

2、附件1、4上的实习到岗时间需要与附件3企业报到时间保持一致;

3、实习到岗时间之前必须要在校正常参加教学活动。

4、附件上的企业名称需与三方就业协议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