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与教育,以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先进性,带动学院学风为目的,以量化考核指标为具体工作方法,我院制定了学生党员发展积分制度。该积分制结果将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具体实施如下:
推行时间
2019年3月1日起
参与积分对象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考核执行组织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党校班
考核方式
积分排名
积分内容及办法
积分满分100分,每学期计算一次,学期中公布阶段性分数一次,个人最终得分为同一身份多个学期的平均分。
积分分为基础分40分,任务分40分,奖励分20分(封顶)。具体见附件。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