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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关于20级各团组织推荐第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2022年春)
作者:建筑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8:31   阅读次数:[]

20级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船院团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本期关于20级各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如下:

一、本期推荐对象

第43期团课学习结业的20级优秀共青团员

二、本期推荐时间

2022年6月21日前完成团支部内的公示

2022年6月25日前分团委完成复审工作并在官网公示

三、本期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马克思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3.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年月日为准)

4.团龄满1年

5.学分绩点3.0以上,素质教育学分在本班级内排名前30%

6.团员评价为优秀

7.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者优先考虑

8.第四期青马班基础班成员,精英班成员优先考虑

9.少数民族优先考虑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主题团日活动中有缺勤或违纪记录者;

2.在上一学期中,根据团省委反馈青年大学习数据中,有无故缺学记录者或学习造假者;

3.上一学期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现象者。

4.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

四、“推优”程序

(一)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建筑学院分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推优”大会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团员学习“推优”工作细则,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当场公布民主评议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建筑学院分团委反映。

(三)各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团支书将团支部委员会开会记录、团支部大会开会记录等材料报建筑学院分团委审核。建筑学院分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

(四)建筑学院分团委召开委员会议,讨论表决并确定“推优”名单并下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团支部组织填写,填写完后交于分团委审核,在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官网公示《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审查公示》。

五、推荐要求

“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六、本期材料报送

以团支部为单位,各团支部于2022年6月19日9点前,将附件1:班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的申请的纸质版报送2228学生办公室,2022年6月25日17点前将附件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的纸质版报送2228学生办公室。

请各支部团支书严格把关,提醒申请人填写所有信息务必属实,如果不涉及,请填写“无”。如出现虚假填报,取消该团员1年内团内推优资格。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分团委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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