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管理 >> 公示公告 >> 正文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关于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建筑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2年06月22日 08:44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船院团发[2020]4号)规定的精神,结合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优”工作在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党总支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分团委根据学生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制定“推优”工作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开展“推优”工作实施。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各级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第二章 推优条件

第三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

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发挥作用上先进。学习成绩优异,素质教育学分在本班级内排名靠前,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

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必须参加完成一期党校学习并结业。

6、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主题团日活动中有缺勤或违纪记录者;

(2)入学以来,根据团省委反馈青年大学习数据中,有无故缺学记录者或学习造假者;

(3)入学以来,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现象者;

(4)处在被处分期间者。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四条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第五条 “推优”工作程序为:建筑学院分团委发布通知,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建筑学院分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建筑学院分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第六条 “推优”大会的流程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船院团发[2020]4号)执行。

第七条 团支部在本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团支部大会记录、团支部委员会记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交建筑学院分团委。建筑学院分团委审核以上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

第八条 建筑学院分团委召开委员会议,讨论表决并确定“推优”名单并下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团支部组织填写推荐意见报分团委审核,分团委审核完毕后,在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官网公示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名单。

第九条 分团委将本次推优结果向建筑学院学生党支部推荐,并向建筑学院党总支备案,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将本学期推优情况汇总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四章 “推优”工作纪律

第十条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工作实施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工作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

班 级

姓 名

学号

民 族

党课结业证

志愿服务

时长

五四优秀团员

年度团员评议结果

素质教育学分排名

主题团日活动

青年大学习

违纪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团支部:_________________团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1寸免冠

照片

民族


籍贯


入团时间


团内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训情况

□参加第期党校学习并结业。

□参加第期“青马班”基础班学习并结业。

□参加第期“青马班”精英班学习并结业。

上一年度

综合表现

学分绩点:素质学分排名:

团员评议结果:志愿服务时长:

“推优”

大会情况

团支部于年月日在召开“推优”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团员名,实到名,同意推荐人。

被推荐人

基本情况

简介


团 支 部

意见

团支部书记签名:

辅导员/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分团委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党组织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班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的申请

     学院分团委:

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我支部拟定于          分,在教室   ,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发展对象的支部大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记录员:     。候选人名单如下:                                                     

特提出申请,请批准。

        学院   班团支部

         

分团委批复意见:(需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

(此页请填妥后粘贴在支部工作手册中合适的位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