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目前正值毕业班(18级和19级3+2中高职班)学生集中提前上岗时期,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开展一次针对 2021 届毕业班学生的集中重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考数据统计
各二级学院参考教务系统导出的 2021 届毕业学生的不及格课程信息,按照毕业资格审核的要求(除毕业学年两学期以外的课程),统计本学院毕业生所有需要考试的课程,将需要其它教学单位承担的课程数据发至相应课程承担单位。
各二级学院如发现有未显示的课程,请与课程承担单位及时沟通, 正常安排考试。
任选课学分不够的学生,在以下 5 个任选课课题中选择(切勿选择已修过的课程,否则成绩无效):
①[000004]Excel 应用技术;
②[000025]环境生态保护;
③[000086]信息资源管理;
④[000136]职业生涯规划与择业指南;
⑤[000151]服务营销。
数据统计时间:10 月 15 日之前。
二、 命题及试卷印制工作
命题由各院部自行安排,教务处负责印制试卷(如果试卷份数少, 各二级学院可自行准备试卷)。
完成时间:10 月 22 日之前。
三、 考试组织与安排
1.10 月 24 日(周六全天):公共课部负责组织公共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协商安排。
2.10 月 25 日(周日全天):机械学院负责组织工程制图类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协商安排。
3.10 月 26 日(周一全天):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各自承担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协商安排。
4.10 月 27 日—10 月 30 日(周二至周五):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理论考试与实践课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协商安排。工业中心承担的实践课考核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与其协商安排。
5.10 月 30 日(周五)11 时前,学生将所选的任选课课题报告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要求:课题报告手写,不少于 2000 字。
考试安排表张贴在各二级学院宣传板处,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督促相关学生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四、试卷批阅及成绩上报
考试完成后,各课程承担单位于 11 月 6 日前完成相应课程的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如有异常成绩,请将电子稿和纸质稿(签字盖章) 交教务处。
五、 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毕业资格审核要求认真核查,统计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2. 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考试时,须遵守《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0 年 10 月 9 日